Taiwan Entry Permit -Category 3 Mainland China 入出境許可證 -第3類大陸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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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Permit 入台證 -第3類大陸人士
請準備以下材料: 1. 中國護照彩色複印件 2. 符合規定之2吋大頭照( 實體或電子均可) 照片規格參考網址 3.綠卡正反面彩色複印件 4. 本人工作資料 5. 父母親中文名字,生日,工作資料( 已退休須提供前一份工作資料) 及現住址 6. 配偶 中文或英文名字,生日,工作資料 ( 已退休須提供前一份工作資料) 7. 本人大陸身分證號碼及正反面彩色複印件 8.電話EMAIL 及住家地址
誰可以辦:
一、大陸地區人民赴國外或香港、澳門留學者。
二、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或香港、澳門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者。
三、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或香港、澳門取得當地依親居留權,並有等值新臺幣十萬元以上存款者。
四、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或香港、澳門一年以上,且領有工作證明者。
五、前四款人員之大陸地區配偶或二親等內血親隨行旅居國外或香港、澳門者。
準備材料:
一、大陸地區所發尚餘六個月以上效期之旅行證件或香港、澳門政府核發之非永久性居民旅行證件。已取得外國國籍,尚具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者,應檢附外國國籍之身分證明文件。
二、最近二年內所拍攝之二吋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四點五公分,橫三點五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三點二公分及超過三點六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照片1張,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三、資格證明文件:
(一)大陸地區人民赴國外或香港、澳門留學者:應檢附目前就讀學校之有效學生證或最近三個月內開立之在學證明及再入國簽證。未成年且無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陪同來臺者,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親屬關係公證書或同戶之常住人口登記卡)或監護人同意書及監護證明文件。
(二)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者:應檢附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證明文件。未成年且無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陪同來臺者,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親屬關係公證書或同戶之常住人口登記卡)或監護人同意書及監護證明文件。
(三)大陸地區人民旅居香港、澳門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者:應檢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或尚餘六個月以上效期之香港、澳門護照。未成年且無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陪同來臺者,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親屬關係公證書或同戶之常住人口登記卡)或監護人同意書及監護證明文件。
(四)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或香港、澳門取得當地依親居留權,並有等值新臺幣十萬元以上存款者:應檢附現住地依親居留權證明及最近一個月內金融機構開立之等值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之存款證明,且存款期間須達一個月以上。
(五)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或香港、澳門一年以上,且領有工作證明者:應檢附旅行證件之最近一年以上期間,旅居國外或香港、澳門之入出境查驗章戳紀錄或旅居地政府核發之入出國(境)紀錄證明、當地工作許可證明及最近三個月內開立之在職證明。
(六)前五目人員之大陸地區配偶或二親等內血親隨行旅居國外或香港、澳門者:應檢附當地居留權證明、與申請人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或當地政府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
(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須知或注意事項
一、入出境許可證效期:
(一)單次入出境許可證:自核發日起三個月內有效,不得申請延期。
(二)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自核發日起一年內有效,不得申請延期;其加簽效期自加簽之翌日起算三個月。但不得逾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之有效期間。
(三)一年多次入出境許可證:自核發日起一年內有效,不得申請延期。
二、停留期間:自入境之翌日起,不得逾十五日;每年在臺觀光總停留期間不得逾一百二十日。
三、特殊事故延期停留:因疾病住院、災變或其他特殊事故,未能依限出境者,應於停留期間屆滿前三日內,備妥下列文件,向本署各區事務大隊所屬
當前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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